在二十世紀末的時候,網際網路的出現改變了這個世界。
網頁寫好沒流量是正常的
有些朋友的觀念是,當我把商品拿到網路上賣,客戶就會從全世界過來買,然後就會大賺錢。
事實上呢?
不可能
好不容易建立了一個網站,也把商品上架,建立了金流,一整個花了不少的錢。
但是人呢,說好的人潮呢?人家隨便一個"爛影片"放在youtube上可能都有一二千的點閱,為什麼我的網站一兩個月連一兩千的點閱都達不到?想當然爾,沒有人下單。
這和開實體的商店完全不一樣,實體的商店風光的開幕後至少還有一小段的蜜月期讓營收量衝高,店中充滿了人氣。但你得想想,一開始這些人潮哪裡來的?最直接的就是路過的和住附近的來嘗鮮,接下來就是開幕的促銷和廣告或是請來充場面的人。
可是當你開的是網路非實體商店,你的門市絕對不會有路過的客人,更不需要請人來充場面,因為沒有意義;而沒有路過的客人就無法帶來知名度,更不會有「住在附近」的訪客。所以你的蜜月期不會存在,事實上根據[1]這個網站的調查,世界約有10億個網站。每分每秒都有新的網頁誕生,每分每秒也都有網頁關掉。
所以沒流量是正常的。
網路是平的
市場上好的地點、地段或好的生意過去都被先到的、有錢人或有權人給攏斷或占住市場,後來的人若沒有足夠的資源就只能在角落辛苦的活著,並面臨不公平的競爭。但是網路世界的出現打破了這個態勢,因為網路是平的。只要你的網站開張,全世界的任何人大概都能無阻的存取到你的網頁。
在本質上網際網路是非常的公平的,就算非常有錢的企業或是有權有勢的人,在網路上也是和一般人平起平坐,也許有差異的是有錢的企業租的網路頻寬比較大,網頁或服務比較順暢,或是網域名稱比較好記好唸,其餘的差異不大。
任何一位訪客或使用者只要打開電腦輸入網址後,縱使在天涯海腳都能連到,在網路世界中人人平等真的不是口號。
但是平的網路代表更可怕的競爭。因為網路的世界只有第一沒有第二,除非你做出差異,否則只有吃土的份。
無論如何網路至少是一個平等競爭的狀態,只是競爭更激烈。
搜尋引擎決定誰排第一
搜尋引擎是一個最大的黑箱:每個關鍵字,每個字詞送進搜尋引擎中,只有它才知道要給誰排第一,誰排第二,其他人不知道。也許排第一的真的是最熱門最有價值的網站,或者是搜尋引擎認為的最佳網站。
以前電信公司有一個東西叫黃頁,它能讓我們找到提供居家服務商家的電話,現在誰還會去翻這種東西?我想都是上網去找,搜尋引擎取代掉黃頁的功能,還提供更多。
流量的來源有三種:
第一是直接存取的流量,也就是直接打網址來的訪客;
第二種是導向流量,由外面網站提供的連結連過來,有時是在別人的網站中、或是社群軟體、通訊軟體等提供的連結;
第三種是搜尋引擎流量。
一般情況而言搜尋引擎來的流量會占最大宗,所以要有流量你得做一件事:
討好搜尋引擎
想要討好搜尋引擎的眉角非常的多,甚至有形成一門非常專業的科學叫作 SEO,原文叫(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這不是三言兩語就說的完的。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是花錢達到目的的,可分為:買廣告打知名度和買排序讓搜尋引擎把你優先排序兩種。這兩種都能讓你達到快速曝光的目的。
總而言之,要討好搜尋引擎是增加流量最重要的事,有流量才會有商機,不要想說網站一開生意就來,那不可能。
實體的行銷才是最重要的
網路的行銷不是不行,而是非常非常的難,要能夠只靠網路生意做得好,殺出一片天的難度非常高,看看之前的網路泡沫就知道,大家都以為網站行業能賺大錢,結果竟然是殘酷的現實:連損益兩平都難以達成。
像台灣有名的雅虎,原本做搜尋引擎做到快倒快倒了,最後還靠拍賣、購物才賺錢,就可以知道經營虛擬世界的難度有多大,還是販賣實體商品比價能賺錢。
成功的網路經營者一定要搭配實體的行銷或是其他的行銷管道才有「可能」成功。當然未來可能會是一個實體店面不存在全是網路虛擬店面的時代,但目前並不是,所以現階段還是以實體為主虛擬為輔的階段。
利用網路來販賣商品會面臨幾個問題:
1. 付款問題:客戶想刷卡,想轉帳這得靠金流公司解決,金流公司對客戶的每筆消費都要收取手續費,有些利潤不高的商品,扣一扣幾乎沒利潤甚至賠本。
2. 寄送問題:實體店面銀貨兩迄,較少寄送貨的問題,商品售價要加上運費。
3. 退換貨問題:實體店面會面對退貨的情況也很少,網路有七天鑑賞期,客戶不滿意可以退貨,遇到退換貨時,利潤都被物流侵蝕了。
4. 比價問題:網路是平的,你賣低價別人更低,甚至有比價網站的出現,專門幫人收集比價資訊,你的成本比人家高幾元,可能人家就不買了,這和實體差異很多,生意不好做。
5. 庫存問題:這不管實體或網路都會遇到,只是網路會更麻煩,主要因為網路上的售價太競爭,往往為了客戶流量砍價賣,要拿到更低的成本,進貨量就得增加,這往往會造成庫存的壓力,有些實體的店面甚至可以有訂單再向工廠叫貨,庫存壓力相對小。
6. 營運開銷:除了背後的人事費用外,還需付出伺服器的建置或租用費、網站的維護費、網路頻寬租用費、程式開發及改版費用、中介商的手續費(例如拍賣網收取的上架費或手續費),進行電子商務只要有收入都得繳稅,這一切零零種種加起來很可怕。
當然最大的好處是不必準備店面,也不必請第一線招待的人員,這可以省下不少的租金和人事費用。但轉價的商品的售價也不能太高,高一點就沒人買,利潤需靠量來撐而不是單價。
結論
俗語話:會做是徒弟,會賣才是師傅。想要靠網路商務賣出商品的難度非常高,如果只是放個官網讓別人知道貴公司的存在營運項目等等很容易,但想要在網站上賣出東西絕不會是簡單的事。但是一旦成功,大體而言就能維持非常穩定且獲得長久的收入。
因為網路世界大者恆大,這就是電子商務吃人且誘人的地方。
參考資料
[1] http://www.internetlivestats.com/total-number-of-websi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