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寫這個文章是因為這個問題埋在我的心裡有十年,一直得不到其解,這篇和其實上和批評司法有關,標題很難定。
先來看幾個例子:
A 學生過來和老師說:「我的作業做不完,可不可以明天再做?」老師:「你為什麼做不完?我看你....罵一堆....結論是不行」結果BCDE.. 同學也都做不完,直到第二天老師收作業才發現很多同學都沒做完只好再延一天,A 很笨厚?
G長官因為開會的人遲到而開罵,結果被罵的人都是準時來的人。喜宴因為眾多賓客遲到,準時到者只能餓肚子。
H職員因為做事認真任勞任怨,所以很多吃重的工作就落到他的頭上。
I 做生意一切照法律規定的事辦理,所以做任何事都綁手綁腳,而J 用錢打通關節(走後門),所以事業一帆風順。
K 遵守交通規則依速限行駛,但速限訂得太低,結果大家都對他的開車太慢而不滿。
全班吵鬧老師處罰全班,但是LMN三位同學很安靜但也被連座處罰,因為老師無法判斷誰有吵誰沒吵。
誠實的說出自己的缺失的 O職員今年考績乙等,而 P 職員沒說所以沒事,因為上面的人沒有仔細的去觀察。
L 利用五鬼運的方法,把公司淘空,害廣大的投資者血本無歸,自己逃往國外享清福,我們什麼事都不能做,只能眼睜睜看著大家受害。
政府應該成立一個暗殺部門,把這種重大經融犯罪者就地正法。
M 接下大家不想做的燙手山芋,事情太困難以致沒辦好,結果被長官指責。
生活中常常會遇到這種好人被處罰,壞人沒事的例子,有時決策的人柿子挑軟的吃,只拍蒼蠅不打老虎,所以老虎被放縱。所以違規的沒事,守法的被處罰。例如電影「海角七號」十字路口那一幕,主角安全帽沒帶被罰只因為看起來比較衰。當我們看起來好欺負,實際上就會被欺負;當我們看起來好說話,實際上就會被敷衍,這就是人性「欺善怕惡」「懲罰善良放縱奸邪」。
以前當兵時當輔導員,管中正預校的學生,主官要處罰犯錯的學生打掃,結果廣播來被處罰的學生都是聽話的,反而皮皮的學生假裝沒聽到就不來,就算是事後要再找這些不來的學生罵一頓,也無法彌補那些乖乖來接受處罰的人。(原因說來話長,諸位看官一定覺得是我不會用方法,事實上軍校的生活太嚴峻,大部分的事是我們這種小官使不上力的,和外面不一樣)
台灣的法律太輕,法官的個人權責太大,沒有陪審團制度,所以容易有弊端,很多重大案件都是被重重舉起輕輕放下。雖然壞人終會得到報應,可是我們等不到那個時刻,我們要一個馬上公平公正的判決並執行,但是這是台灣的法律最欠缺的。這近的案例是我同學網拍被詐騙,人抓到了但錢要不回來,原因是嫌犯自白說他得到被害人(我同學)的匯款是以為他賣天堂帳號的所得,所以被判無罪,因為被害人還要指出匯入的錢和販賣的商品有對價關係。明明壞人的事實很明顯,但是好人還是要去證明壞人做的事是壞事,這就是法律。更重要的,好人還要多花更多的時間和金錢去舉證,就算得到判決也無法要回損失,所以好人被處罰,因為惡人被放縱了,所以台灣可以說是詐騙之島,他們騙小金額用螞蟻搬塼的方式詐騙,因為多半沒事(這是天機,千真萬確)。
當我們是當位的決策者時,一定要常常的思考,我們做的事是不是在懲罰好人,再例如有學生犯錯而連座處罰全班,就是懲罰好人,很多老師的理由是:「同學不會互相監督互相提醒不團結」這樣合理嗎?同事同學之間有互相提醒的義務嗎?所以決策的人,給了犯錯的人重重的處罰,就是最公平的判決。
論語有言【憲問】:或曰:「以德報怨,何如?」 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孔子的回答如果用恩惠來回報仇恨,那用什麼來回報對我們有恩惠的人呢?不如用正直之道對待仇人,除非別人用恩惠待我,我才同樣的用恩惠回報他。(OS.. 當我學到這篇時,我就知道蔣公的以德報怨是假的,因為那時美國也不允許蔣公向日本要求什麼賠嘗,才會寫「以德報怨」,其實是無能為力啊)
這近法務部長王清峰堅廢死刑導致自己下台的風波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當壞人被判死刑都無法彌補受害者的傷痛時,無關或旁觀的人怎麼能草率的用這麼輕鬆的態度來「寬恕加害者」。這樣對受害者怎麼會公平?廢除死刑等於就是放縱壞人,輕視法律,真說下台應該。
原文 2010-01-06 11: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