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條路我走了五六年,突然連二天接到超速的罰單,原來是新裝了一台測速器,我也太不小心了,還好警局的處理速度很快,隔週就收到罰單,讓我停損,要不然如果一個月才處理的話,我大概會一個月後才發現有測速照像,搞不好會集滿一個月份。
當然這次要申訴的原因是我真的不確定我有沒有超速,因為我騎得很外側,那時似乎有感覺到閃燈,就在那台轎車開過去的時候,呵呵~~
因為郵差寄信來我沒收到,後來也沒去領,就算了,反正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會寄掛號來。
一直到收到一封公文送達通知書要我去郵局領,所以只好去領了,的確是罰單。
因此我先去豐原警備隊詢問申訴的方式,他們告知到監理所辦理;接下來我趕到豐原的監理所辦理,填具申訴單。
辦理的小姐客氣的告知我的這個案子是由台中市來處理,要我寄過去即可,因此我還是填了單,並在隔二日後寄出給台中市北屯路上的監理所。
隔了沒多久就收到監理站掛號寄來的公文,說申訴書收到了,在處理中
再過了一週左右,接到平信函復說罰單註銷了
原文 2011-07-05 13: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