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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血之祕史:科學革命時代的醫學與謀殺故事

書本 血之祕史:科學革命時代的醫學與謀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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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11:23:16 最後編修
2017-02-28 22:51:21 By Ax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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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本

血之祕史:科學革命時代的醫學與謀殺故事

原文書名 Blood work: A Tale of Medicine and Murder in the Scientific Revolution
ISBN:978-986-6841-53-8
作者:Holly Tucker 譯者:陳榮彬

出版社:網路與書出版

血液在我們體內靜靜的流著,我們絲毫不感覺到它的存在,除非我們受傷,我們對於血液及血液循環的了解,也是最近三百年的事。

十七世紀的開端,英法兩國為了爭取醫學發展的主導權,開始進行血液的研究,英國的威廉.哈維最早提出血文的循環說,他認為血液起始於心臟,最後又流回心臟。由於英國的醫學進展刺激了法國讓-巴蒂斯特·德尼決定進行異種的輸血實驗,也就是把非人類的血輸給人類,三次的實驗中,前兩位病患得以存活,但第三次的實驗患者在輸血數次後死亡。德尼被控謀殺並進行訴訟,最後得以無罪。但在三年後法國立法禁止輸血的研究。直到了二十世紀初期的1901年,維也那的醫生卡爾·蘭德施泰納發現人類的血型後,輸血才變得比較安全。

這本書講的就是血液,血液科學發展的歷史,再說下去就是在描述英國和法國兩國在血液研究上的競爭,英法兩國打了很久的戰爭,一直希望能在科學上居於領導的地位,血液的研究成為了宣傳科學發展的好樣版,而法國宮庭之間的政爭也在本書中有著不少的描寫,事實上,整本書極大的篇幅都是在講法國的血液研究 。

對我而言,因為我很少看小說,這本書寫的有點像小說體但又不是小說,內容雜亂跳躍,也可能是因為翻譯的關係,用字語意並不順暢,增加閱讀上的困難。也許作者想寫的內容太多,要把整個故事來龍去脈說清楚(包括人物背景、社會狀況、政治和國際關係等等),反而寫了很多的「支線」,實在不是一本很好閱讀的書。但是血液的整個故事來也去脈是由這位作者Holly Tucker參考了非常的文件、史料、書信抽絲剝繭後才慢慢的雨過天晴,原來三百多年前的血液研究不僅是科學上的探究未知,更是醫學的爭議、宗教的爭議、甚至政治的鬥爭及科學家凶狠的企圖心之間的角力。

我把這本書大致分為幾個部分,並粗略的整理並截取一些內容以饗讀者。

血液循環的觀念

二世紀時的古羅馬醫生蓋倫,提出的血液循環學說,影響了整個歐洲達一千多年。蓋倫認為,血液是不會循環的。血只會單向地從胃部流往心臟。

食物在消化道裡面被「煮過」,經過肝臟過濾,然後產生了靜脈裡的血。血液從肝臟往心臟流過去,然後穿透心室外面那一層肉眼看不見,而且有細孔的薄膜,滲入心臟。體溫是心臟造成的,而心臟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像火爐裡的柴火一樣燃燒血液。

同時呼吸作用不是要讓血液含氧,而是把心臟這個火爐產生的「濃煙」排掉。這種把心臟當成火爐的基本認知就能解釋為什麼古人喜歡放血治病的程序:發燒就是血液太多,需要放血--就像要把太多木材取出一樣。

過去幾個世紀以來,放血這件事一直是由理髮師兼外科醫師來做,他們不只理髮,也負責放血、切開膿瘡、拔牙,還在頭蓋骨上鑽洞。現在理髮廳外面總是有一個紅白相間的旋轉燈筒,相傳是為了紀念這一個傳統,聽起來滿嚇人的,更別說他們所用的工具不但粗糙,也很沒有衛生。

到了十九世紀,放血法開始漸漸退流行。透過路易‧巴斯德(Louis Pasteur)與約瑟夫‧李斯特(Joseph Lister)等人的新發現,大家知道引發疾病的是細菌而非體液不平衡。隨著其理論而來的是世人再度開始重視以證據為基礎的研究與實務。

十七世紀英國的的哈維把他的解剖知識與活體實驗觀察結果結合在一起,成為歷史上第一個有辦法把體內血液予以量化的人。他解剖了一顆人類的心臟,清空裡面所有的血液,得出的結論是裡面大約有兩盎司的血。藉此他估算出心臟每次收縮時推出與吸進的血量。然後,他將這個血量乘以每半個小時的心跳次數,根據蓋倫的生理學模式算出差不多有五百四十磅的血會被製造出來,然後燒掉(日)。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須尋求另一種解釋。哈維很快就搞清楚了·血液並不是單向地流往心臟,然後在那裡被燃燒掉。血液被心臟打出來之後,會在體內循環,而瓣膜的功能是幫忙導引流向。

血液循環的根念到了十七世紀的英國哈維後總算比較正確,很多英國的科學家如雷恩、波以耳、虎克等都想要驗證哈維的循環理論。但這時還不能解釋很多的血液的觀念,因此英國的科學家想開始進行輸血實驗,這在當時是不可思議的一件事,因為放血的目的就是要把體內的熱排掉,相反的輸血進去會讓身體裡產生更多的熱?另一個嚴重的問題是舊約聖經認為靈魂是血液的一部分,輸血會不會改變受血者本身的靈魂?

這對信奉新教的英國並不成問題,英國的理查羅爾醫生開始進行不少動物之間的輸血實驗,並成功的讓一隻狗的血輸到另一隻狗的血中。英國輸血成功的消息透過了書信傳到了法國,激起了法國對輸血的研究。

法國的輸血實驗

現在習以為常的循環常識在當時還是非常的具有創意且「離經叛道」,受到了法國的守舊人士反對,法國的科學家一方面否認一方面又想要證實哈維的「錯誤」,並且想要取回在血液研究上的地位,因此終於促成法國進行的輸血實驗。

此書的一部分在說法國的科學發展。法國的科學發展一開始是由私人所贊助的,蒙特摩是其中代表的人物,他是一名富甲一方的貴族。對於十七世紀法國的上流階級而言,科學的最重要意義莫過於它是一種用來炫耀,用來展示社會地位的東西。

他求才若渴。在法國科學院建立之前的那幾個年頭裡,蒙特摩敞開家門,隨時歡迎當時最為傑出的思想家以及社交圈捐客。

這位貴族從一六五三年開始為他私設的「蒙特摩學院」之成員們提供任何他們想像得到的資源「寬敞的空間、隨手可得的儀器、一個可供做研究的大圖書館—當然,也讓他們不愁吃穿。」蒙特摩每每在進行科學會議之前都會先舉辦一場私人餐宴,此事很快就變成巴黎人談論的話題。

這時一位並不是出身貴族的年輕醫生叫作德尼,他基於自己在科學上的野心,同時也為了讓自己能藉輸血實驗的成功提升社會的地位,因此他開始著手進行輸血實驗。

德尼在蒙特摩的住處進行一連串公開演示的輸血實驗,首先他模仿英國的狗和狗之間的輸血獲得了成功,接下來開始進行異種的輸血實驗如牛和狗。當然他知道,最後若要能揚名立萬,一定要進行人和動物之間的輸血實驗並且成功,但是德尼並不是有錢的階級,他只是一位初出茅蘆的醫生,他想要證明自己但又缺乏資金。。

德尼正好有兩次異種成功的經驗,一次是一個生病的小男孩及一個屠夫,德尼把羔羊的血輸入他們的身體裡,似乎小男孩的生病就獲得了改善,而屠夫拿了籌勞後還跑去喝兩杯,德尼把他實驗的過程詳細的寫給蒙特摩。還好蒙特摩因為法國科學院的成立讓自己在科學上的地位被人忽略,他急於想要東山再起,證明自己所投資的科學研究能比過剛成立的法國科學院,因此兩人一拍即合。

德尼宣稱異種輸血是法國人所獨創,完全不提到英國人的啟發和先前做的實驗,這個讓英國人很不能接受。

但是要去哪裡再找自願者或是受害者呢?於是他把心思轉到在路上遊逛的神經病莫華,莫華本來是個正常的人,但不知道為什麼就瘋了,他會在街上裸奔,發狂的攻擊別人,包括他的太太。如果能夠因為輸血而讓他變成「正常人」,這就再完美不過了。

因此莫華被蒙特摩騙到一家旅館中關著,等待著異種的輸血實驗。

莫華最後被綁住並且進行了一次異種輸血的實驗,有六盎司的羔羊血被注入了他的體內,並且進行了兩次的實驗。

第二次實驗讓莫華比較不舒服,他的手臂還是覺得熱熱的,脈博加快,臉上立刻布滿了汗。實驗完後他開始發燒、覺得噁心、腹瀉和流鼻水,尿液顏色像「煙囪的媒渣」

但是兩次的實驗並沒有讓莫華死亡,甚至讓莫華變得比較沉靜,似乎變成「正常人」。但有誰知道最後一次的輸血,或者說沒輸血莫華就死了,還讓德尼陷入了謀殺的指控。

法國反對輸血實驗保守勢力

信奉天主教的法國對於輸血這件事很保守,甚至排斥。以法國科學院創始克勞德·佩羅和拉馬蒂尼埃為代表。克勞德·佩羅是巴黎大學醫學院的畢業生,其個性並不愛創新。巴黎大學擁有全歐洲最保守的一家醫學院,長期以來令其遠近馳名的是該院死守著蓋倫與希波克拉底的理論,一個一千年前的理論。

當英國輸血實驗成功的消息來到法國,當時的首相柯爾貝爾令他探究英國輸血實驗是否為真,他跟許多巴黎醫界的成員一樣感到困擾。醫生這一行做放血這件事已經有好幾百年了,如今卻有人要求他們想辦法輸血進去,這是一件極度丟臉而且違反常識的事。

一如過去佩羅在大學習醫的時代,如今巴黎的醫學生們仍然會背誦人體內部那個依賴熱氣,透過「燒煮」而運作的過程,而且不會有一絲懷疑。如果沒有熱氣,食物就不會變成乳靡。沒有乳靡,就不會有血液產生。沒有血液,男人就無法製造精液,女人則沒有奶水(蓋倫主張,精液與奶水都是透過血液產生的)。如果說,透過熱氣,人體就能產生這些繁殖與生存所需的重要元素,那麼冰冷就會造成疾病與不孕,更嚴重時還會死亡。克勞德·佩羅的醫術嚴格遵循著自己在巴黎大學醫學院時代所學到的標準體液理論。克勞德的傳統醫術也曾受過考驗·某次其長兄讓到波爾多去觀光,沒想到卻註定要死於疾病。儘管讓很可能是染上了傷寒,但兄弟倆卻非常確定是因為讓睡覺時用的床單曾經被放在玫瑰旁邊陳乾。據說玫瑰會讓人體變涼,因此造成讓身體中的體液無法平衡,進而使其身體無法恢復熱度。他們認為讓的身體科個不停是因為失去過量熱氣而引起的(因此才會有發燒的症狀),而之所以失去熱氣,則是因為受到冰冷體液的侵擾。如果想恢復體內平衡,必須要透過通便與放血來釋放那些侵擾他的體液。

因為他的實驗履履失敗,因此他從內心裡反對輸血的實驗,在他的主導下法國科學院和和巴黎大學醫學表態反對捐血。而另一位是法國宮廷御醫拉馬蒂尼埃也是反對者,他有著冏然不同的過去,甚至當過海盜,也在周遊四海期間看盡人間慘狀。某次船隻停靠在埃及時,他上岸到當地藥店去補貨,親眼看見醫界的黑暗面。他看見藥店後面的一個房間裡面堆著一具又一具已經乾掉的死屍。角落裡有個男人正在摘除一具剛死屍體的大腦與體內器官。接著,他用一種黏黏的黑色液體把那一具屍體填滿,塗上藥膏,包起來晾乾。那些「木乃伊」註定要被送往歐洲,因其傳說中的療效,就連地位最崇高的內科醫師也很重視它們。據信,只要服用一點點乾屍的肉,不管是整塊吃下去或者磨成粉吞食,都可以治療各種各樣的疾病,例如頭痛、癱瘓、顧瘤、弦量、耳痛、喉隴痛、蠍子咬傷或者大小便失禁。跟大多數歐洲人一樣,拉馬蒂尼埃本來也以為藥用的木乃伊是從古墓中挖出來的。結果那位藥師兼屍體販子坦承,因為天花、麻瘋病與鼠疫造成了屍體的需求量變大。無疑的,他們還是有其他罪責更重的方式可以找到「志願者」。

拉馬蒂尼埃雖然曾周遊列國,但他怕輸血以後內科醫生會變成人血的買家或賣家。以後要去哪裡找血源呢?也許就像那些埃及藥師變為木乃伊販子一樣,因此從心底反對輸血實驗,甚至認為這是製造混種現象的新方式,他深信:「輸血療法會衍生出各種不人道的罪行,讓人類走向毀滅一途,為求活命,人與人將會爭相割對方的喉。」

他們兩位在盡力的阻止德尼再進行輸血實驗,導致了一個陰謀:陷害德尼。

法國的禁止輸血判決

在莫華接受異種輸血成功後沒多久,莫華的妻子佩琳突然來找德尼,希望他幫他做第三次的輸血以「治療他先生」。這時德尼來到莫華的家裡,那是一個非常偏僻破爛的家。

艾莫黑(德尼的助手)不情願的先把一根細管插入莫華手臂的靜脈,接著切開莫華腳上的靜脈,因為當時的人認為,在把新的血輸入之前必須先放掉舊的血。..莫華的四肢抖動不已,德尼不得已只能停止,艾莫黑只能把莫華手臂上的管子抽掉,縫合傷口,他們連小牛的動脈都還沒有切開,隔天莫華就去逝了。

莫華的死一定有其他的理由,當然不是因為輸血,因為德尼很清楚,當莫華的身體開始痙攣時,連那隻小牛的動脈都沒切開,也沒有血液進到莫華的體內。為了發掘真相,德尼和艾莫黑隔天去莫華家驗屍。佩琳脾氣爆發,並把他們兩個趕出家門。德尼跳上馬車,轉頭對佩琳大叫,隔天他們會再回去「強制驗屍」。德尼很確定她身無分文,應該連喪葬費都付不起,肯定隔天莫華的屍體還會在那裡。誰知到動作神速的佩琳隔天就讓莫華入土為安。

莫華的死讓那些原本就反對輸血實驗的法國保守人士大為高興,最後法院指控德尼謀殺了莫華。當然在法官聽完了諸多人的證詞後,還給了德尼清白,並宣稱佩琳必須為她丈夫的死負擔全部的責任,當然,佩琳不可能謀劃出一個如此縝密的謀殺案,只是法院的記錄中並沒有提到誰是共犯。法院雖然還了德尼清白,但也宣判:「任何人都不得在未獲巴黎大學醫學院核准的情況下對人輸血。」這等於是宣判他再也不能進行輸血的研究,雖然他企圖翻案,但是並沒有成功。

法國的輸血研究到此為止,時間是一六六九年。不約而同的,英國也在法國法院宣判後停止了輸血的研究。德尼最後回到自己左岸的家,當私塾的老師,並研究出止血藥,那是世界各地藥中都看得到的東西,是對世界人類的貢獻。

直到一百五十年後的倫敦,輸血實驗才又重新開始,時間是一八一七年。

近代的血液研究和發展

跟一個多世紀以前的德尼一樣,英國倫敦的布倫岱爾嘗試混種輸血實驗。他以皮下注射器把人血注入三隻狗身上。牠們全都死了。經過幾次實驗後,布倫岱爾猜想,「如果想以另一種動物的血液替代某種動物的血液...總是會帶來傷害。」後來他轉而進行人類之間的輸血實驗,很快地,每當有產婦急需血液時,除了丈夫,他還找來醫院的男性員工捐血。結果有好有壞。十一年內他幫十個病患輸血,只有五個存活。

布倫特爾的嘗試在一八00年代中期引發一窩蜂輸血實驗,最後集其大成者是 奧地利 卡爾‧蘭德施坦納於一九0一年的歷史性發現:A、B與O等三種血型。發現血型後,輸血很快就變成了一種臨床療法。例如,在紐約市的西奈山醫院,從一九0七到一九一四年間,每年進行輸血治療的次數幾乎都有五十次。

儘管如此,輸血仍然是費事而且危險。病人必須待在同一個房間裡,一大群醫療人員在床邊待命。此外,血流出體外後,只要過五分鐘,鮮血就會開始凝結。所以,是否能讓捐血者不再需要於病楊旁等待,就取決於可不可以找到一種有效而安全的方法來儲血與輸血。整個十九世紀,研究人員曾把各種各樣的物質用於抗凝血實驗。到了十九、二十世紀交替期間,也就是蘭德施坦納發現血型的四年後,三個國家的研究人員各自進行獨立研究,都發現了在血液裡面加入檸檬酸鈉就能避免凝結。而且似乎對病人的身體沒有不良影響。

輸血這種技術第一次被推上醫療實務的舞台,是在歐洲的戰場上。一九三六年夏天西班牙內戰爆發,許多大都市遭到轟炸,數以千計百姓喪生或者身受重傷。西班牙共和府的軍醫團隊在內科醫生斐德列克·杜蘭—約爾達的帶領下,建立起一個以自願捐血者為基礎的血液配給體系,捐血者每隔一個月就應召前往捐血。在這三十個月裡面,巴塞隆納的輸血服務團隊招募了三萬個捐血者,他們提供九千公升的血液,總計用於兩萬七千次的輸血治療中。他們以一個個利用蒸汽消毒的五百毫升錐形瓶來儲存血液。血液一經當場加溫就能夠在戰場上使用。

一九三七年,伯納德·范特在芝加哥的庫克群立醫院成立了集中儲存血液的地方,後來被他命名為「血庫」(blood bank),捐血者前往那裡抽血儲存起來,以供於未來由他們自己或者血型相同的家人使用(世界最早的血庫是俄國1932年在列寧格勒市建立) 。幾年後,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美國 紅十字會(American Red Cross)組織了一個民間的輸血服務團隊,於戰場上支援軍隊。 一九四一年一月,紅十字會於紐約的第一個捐血中心成立。如今,輸血已經是全世界最常用的一種醫療程序可用於治療各種疾病與內外傷,從慢性貧血到因為創傷與手術引起的大量失血都是,所解救的人命或者健康獲得改善的病人更是不可勝數。

結論

在三百多年前的「近代」,西方的醫學剛剛啟蒙,進醫院接受治療的存活機會和不接受治療的機會差不多。醫療是用很粗暴殘忍的方式進行:因為沒有麻醉,人就是被綁在手術台上進行治療,用沒有消毒或消毒不完全的工具進行手術,術後也沒有抗生術的藥物,更有很多人因為失血過多而死去。在這醫學黑暗的年代,許多醫療行為基本上和謀殺沒有兩樣,但許多對人體的了解就是在這個時代不斷的累積,才建構出文明的現代醫學。

人類對於血液的正確的認知並沒有和醫學的發展一樣長久,一直到了二十世紀初期才發現血型的存在,法國的德尼假若沒被禁止輸血研究的話,也許接下來就開進行人和人之前的實驗,無可避免的會導致受血者的死亡,因此也許算是因禍得福。作者在書末寫到現在許多醫學的研究也面臨三百五十年前德尼相類似的問題,例如幹細胞、操弄基因、混種生物、做與不做也值得好好的思考。

最後我要說,看一本書我可能花十個小時,但是寫書摘我得花比十個小時還多的時間,為了把書中的重點節出來,我重看了二次,感謝讀者的耐心看完,有興趣可以去買或借這本書來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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